只是Annie

莫得感情 不愧是我
爱发电Id:一生要强的安妮

【开兴】爷可是血族啊

*深夜一发开兴

*你以为血族都是炫酷狂拽?呵,年轻人。





在美丽的埃克斯森林里,生活着一个孤独的猎人,叫张艺兴。


张艺兴本来不住在森林里,他们住在海边,父母都是渔民,但因为从小怕鱼,死活不肯跟父亲和哥哥们一起出海,所以作为小老么,父亲也就纵容他出去闯闯,于是他就来到森林里当起了猎人。


每天抓抓兔子打打鸟,采采蘑菇种种菜。也算是逍遥自在。


张艺兴最大的心愿就是遇到一个长得好看、可爱乖巧的对象,然后两个人一起抓兔子打鸟、采蘑菇种菜;生五个儿子一个女儿,放儿子们出去闯荡,小女儿养在身边;最后等孩子们都安顿好了之后就享天伦之乐。


可惜森林里除了树就是兽,目前人形生物只有他一个。


……真的吗?


因为张艺兴非得做一个孤独的猎人,所以没有住在村子里,自然不知道村子里流传百年的传说——


传说在埃克斯森林深处,有一座神秘的古堡,里面住着一个恶魔。他靠人类的血液为生,肆意屠杀,曾经的村庄因为他的存在也一度生灵涂炭。他就是传说中的血族,据说自从两百多年前的人魔战争之后,就再也没有人见过这个神秘的族群。


但是有一只吸血鬼留了下来,然后住进了那座没人知道具体在哪里的城堡,但是从来都没人见过他,也没再听说过谁被吸干了血。血族的故事渐渐的被人遗忘,成为吟游诗人嘴里口口相传的歌谣。




森林古堡里,金钟仁在太阳落山的一瞬间睁开了眼睛。


金钟仁是吸血鬼家族中最年轻的一辈,当年的战争时,他还在另一片大陆上跟一群同样不是人的朋友们一起玩。战争结束后,他才来到这里,然后自己把这个城堡收拾收拾就住下了。


至于他为什么离开自己的家族,来到这个古旧的城堡里独居,也是一段巧合——


因为金钟仁虽然长得人高马大,却意外的单纯。有个社会小狼人告诉他只有独立成熟的独居吸血鬼才能称得上是黄金单身鬼,才能找到对象。于是金钟仁就从家里逃了出去。然后来到这片森林,发现这个古堡,然后就懒得走了。


单身一千多年的血族忙内金钟仁每天都趴在城堡阳台上看月亮,渴望着一段浪漫而凄美的爱情。


是的,他还在执着的相信着社会狼的鬼话。




张艺兴虽然每天都在渴望着爱情,但还是要生活,于是出去打猎。


但就在今天,命运的转折点到了。在回去的路上,遇到了一个穿着暗紫色长袍的老太太,看她可怜,张艺兴就把抓到的兔子送给了她。


“小伙子,你真是个善良的人。”


“不用谢,老奶奶,您住哪里啊?需不需要我把您送回去?”


张艺兴关切的问。


“不用啦,作为回报,我可以回答你一个问题。”老奶奶笑得和蔼。


“真的吗?”其实张艺兴心里也没有当真,随口问了一句,“我想知道我对象在哪里。”


没想到老奶奶突然从怀里拿出一个水晶球握在手里,对着它念念有词。


张艺兴也没听太清,只是楞楞地看着这一切。


这什么操作?


“……年轻人,你的未来充满血腥,命运中的人就在森林深处。”


“什……”


张艺兴刚想开口问什么意思,面前的老人就突然消失了。


森林深处……


那不就是……


张艺兴看向森林深处的黑暗,想了想,毅然决然的决定去寻找爱情。




“有人吗?”


“请问有人在吗?”


金钟仁还没睡醒的时候,就被走廊里回荡的声音吵醒了。


奇怪了,自从住到这里开始就没有过谁来拜访过,今天这是闹鬼了?


还是进贼了?


不会有危险吧?


金钟仁完全没有一点身为血族的自觉,拿了个木棍自卫,躲在门口面。


不过说实话,这个贼的声音蛮好听的。


走廊里,张艺兴仿佛公园遛弯的老大爷一样背着手,溜溜达达的东瞅瞅西看看,郊游一样。


神他妈神秘的古堡,还没有人知道具体位置,他过了一条小溪,拐个弯就到了。


果然小道消息不能信。


张艺兴顺着走廊肆无忌惮的往前走,直到只剩下面前这扇暗红色的大门。


古老的大门发出吱呀吱呀的声音,地面上却没有灰尘,说明这里是有人在居住的。


然后一根木棍劈头盖脸的就砸了下来。


毕竟一个是职业猎人,一个是没见过什么世面的小吸血鬼。张艺兴毫不费力的抓住木棍,然后反杀。


“呜……”


金钟仁抱着自己的头委屈的蹲在墙角,不理张艺兴了。


“那个……你没事吧?”


张艺兴原地踌躇了一会,还是觉得有些过意不去,于是凑了过去,拍拍金钟仁的肩膀,柔声说:“对不起啊,我这是条件反射,需不需要找医生看一下?”


听到张艺兴的声音,金钟仁猛地转身,惊讶的瞪着张艺兴:“你是人吗?”


张艺兴:???


“你真的是人啊!”


张艺兴觉得自己摊上大事了。


都把人给打傻了。




出于愧疚,同时又因为这小子真的好看,而且自己也好久没有见过人了,实在亲切。张艺兴就留了下来照顾金钟仁。


前几天的生活让张艺兴非常不满意金钟仁的生活。


昼夜不分,说睡就睡,不爱吃饭,天天就知道喝果汁。而且最重要的一点,虽然说出来有些奇怪,但真的很重要——自己好像从来没见过金钟仁上厕所。


当张艺兴第九次在早上七点半叫金钟仁起床遭拒后,他愤怒了。


“多大的孩子了!还赖床!起来!”张艺兴一把掀开被子,看见四仰八叉的金钟仁,还留着口水。


“艺兴哥你不要闹了嘛……”金钟仁翻了个身,还拿枕头捂住自己的头。


“那就快点起来。”


“哎呦哥!我是吸血鬼啊!吸血鬼早上不起床的!”


“吸血鬼也要有正常的作息啊!你这……等等,不对,你刚说你是什么?”


张艺兴震惊的瞪大双眼,惊讶得合不拢嘴,又无措又有些恐惧的慢慢后退。


原来那些歌谣都是真的……一具具被吸干血的尸体,被屠杀后死气沉沉的村落。一切的始作俑者都是面前这个人的族群。


经过一个星期的相处,虽然这个人不像是会做那些血腥的事情的人,但毕竟他们都是同一种生物。


理解是真的,但是恐惧更真实。


金钟仁也不继续在床上躺着,一言不发的起身,怀里抱着被子坐在床上低着头玩手指。


“哥……我不是故意要瞒你的……”


“但我不是那种吸血鬼,我没吃过人……”


“真的……”


金钟仁抬头看了张艺兴一眼,递过去一张纸:“擦擦汗吧哥。”


张艺兴顺手接过来,然后在额头抹了一下,湿了半张。


在最初的一瞬间,张艺兴的确是恐惧的,毕竟吃人啊。


但是反应过来之后,就开始在心里怀疑金钟仁是不是单纯的为了赖床而扯得谎——毕竟,一个天天傻乎乎、委屈了就哭、还爱喝牛奶的人哪里像个吸血鬼?


毕竟印象里的血族都是昼伏夜出、英俊高大、冷酷无情、残忍性感……


“你真的是血族?”


“嗯呐~”


“为啥没见你喝过血?”


“不好喝。”


“那你喝啥?”


“牛奶和果汁啊。”


“吸血鬼不喝血不会死吗?”


“不会啊,不过就比较虚弱而已,所以我时不时的就去偷只鸡之类的。”


“那我咋以前没见过你呢?”


“我一般不出门。”


“怕阳光?”


“不是,白天的时候吸血鬼要睡觉的,但是我晚上的时候还是困,所以就饿的时候才出门。”


“……”


你这样的吸血鬼搁我们村,那是要被饿死的。




距离知道金钟仁是血族小忙内的事情已经过去一个多月了,这一个月里,张艺兴全面的见识了血族人民的种族天赋。


干吃不胖、行动敏捷、力大无穷,还长得贼他妈的好看。


当然了,说睡就睡应该是金钟仁的个人天赋,跟血族没关系。


张艺兴有时候会看见金钟仁的眼睛里一闪而过的红色,第一次的时候以为是错觉,到了第三次的时候,张艺兴觉得应该问问。


“钟仁啊,你眼睛里有时候会出现红色,是生病了吗?”


“红色?”


“你自己不知道吗?”


金钟仁摇摇头,低头沉思了一会,再次果断地摇头。


“那你如果不舒服一定要告诉我。”


金钟仁露出灿烂的笑容,明明是生活在最阴暗的角落的可怕生物,笑容却纯真得仿佛撒上了阳光。




傍晚,张艺兴再次出去打猎回来之后没有在家里看到金钟仁。


第七次。


金钟仁最近出门的频率高得不正常,直觉告诉他,有什么事正在发生。


叹了一口气,张艺兴默默的去准备晚餐,心却怎么也静不下来。


钟仁为什么这么频繁的出门?是不是遇到了什么麻烦?会不会有危险?


虽然他是个吸血鬼,却单纯的要命。


要不要出去找找?


想法只要一出现,理智就不再主导身体了。张艺兴反应过来的时候,人已经背着猎枪走在森林里了。


“钟仁?钟仁?”


张艺兴没有发现任何金钟仁行动后会留下的痕迹,就好像他根本不存在一样。


“不会真出什么事了吧……”


天已经完全黑了下来,风“飒飒”的划过树叶,稀稀疏疏的月光透过缝隙把树影投在地上,夜晚的温度总是要低一些,张艺兴感受到了一阵寒意。


突然,一阵浓郁的血腥味涌入鼻腔。


无论如何,这个时间、这个地点出现血腥味都不会是什么好事。


下一秒一声沉重的喘息让张艺兴突然一惊。


这是钟仁的声音!


张艺兴偷偷的躲在树丛里看着前面空地上的人影——金钟仁完全没有了平日里的高贵,他的眼睛在黑暗里泛着红光,张开嘴露出里面带血的獠牙,身上的衣服也沾满了鲜血。此时的他像一个真正意义上的血族,一只充满了原始力量的野兽。


他身上的血是哪来的?他受伤了吗?还是杀人了?


金钟仁在阴影里踌躇了一会,下一秒就不见了。


已经习惯了金钟仁的速度,却没有见过这样充满野性的金钟仁。


张艺兴看得太过认真,以至于没有发现自己已经成为黑暗中一只黑豹的目标。


等他发现的时候,那只黑豹已经朝自己冲过来了。张艺兴瞪大了眼睛,在千钧一发的时候躲开了,自己的胸口却被它的爪子划出一道深深的伤口。


张艺兴疼得闷哼一声,求生意识让他立刻从地上爬了起来与面前的野兽对峙。


手习惯性的向后一抓却抓了个空,自己的猎枪早就在刚刚的突袭中掉在远处。


卧槽,天要亡我啊。


张艺兴在心里疯狂的思索各种可能逃生的选择,却绝望的发现自己现在大概是穷途末路了。


唯一的希望就是金钟仁能突然出现。


不过也不太可能。


“艺兴!”


金钟仁的声音响起的下一瞬间,那只黑豹就已经在自己面前倒下了。


“艺兴你没事吧?”


张艺兴忍着疼痛,扯出一个笑容,拍拍金钟仁的头:“放心,我没事。”突然笑容僵在了脸上,他的手猛的用力,抓住了想要离开的金钟仁。


“不许走。”




后来,张艺兴才知道,当时的金钟仁突然显现出了血族的天性,完全抑制不住对人类鲜血的渴望。而身边的张艺兴,他身上的味道对于金钟仁来说,是最致命的毒药。


在金钟仁一千多年的生命里,所有人在知道他是吸血鬼之后表现出来的都是惊恐和避忌,没有人愿意去了解他,甚至跟他说句话——哪怕他从出生到现在从来没伤害过任何一个人。


张艺兴是第一个真正了解他的人类,他善良、坚强、对生命的热爱都令金钟仁痴迷。跟他住在一起的日子,平淡温馨,是他所经历的人生中最美好的一段时光。他多希望自己只是一个普通人,这样他就能名正言顺的告诉他自己的感情。


现在,张艺兴胸口的伤还在汩汩的往外渗血,甜美的气味撩拨着金钟仁的理智。


“不许走。”


“艺兴,你得让我走,我不能伤害你。”


张艺兴动一下胸口的血肉就被扯得疼一下,拉着金钟仁的手始终都没有放开过。“金钟仁你看着我……你看着我!”


“你不会伤害我的,你能控制你自己的欲望。”


“你是爱我的,对吗,钟仁?”


“比天性更强大的是爱,是你对我的爱。”


“我能感受到,因为我也是爱你的。”


“如果你想杀了我,在过去那么长时间里,你动动手腕都能杀了我,可是你没有。”


“如果你今天没有战胜自己的本能,我也不怪你,你也不要怪你自己,因为现在是我把你拦下来的,我自愿的。”


“我喜欢你啊,钟仁。”


金钟仁觉得自己的脑子一片混乱,张艺兴的鲜血带着无法描述的甜美气味涌入鼻腔,刺激着自己的所有感官。温柔的声音一下一下的敲击着耳膜,带着力量,满怀感情。


最后,金钟仁在发狂的前一刻,用张艺兴带来的猎枪对准自己的心脏。


“砰!”




两个月后,张艺兴的伤都好的差不多了,本来就是皮外伤,没伤到骨头,再加上精心地调养,几乎已经看不出受过伤的痕迹了。


他一早起床,吃完早餐后拿着一瓶乘着红色液体的瓶子走进金钟仁的卧室。


“起床了,钟仁。血库里的动物血快没库存了,记得今天去打猎。”


金钟仁懒洋洋的翻了个身,连眼睛都没睁开,含糊不清的嘟囔:“哎呦,我的伤还没好……心脏啊那可是……”


张艺兴翻了个白眼,隔着被子拍了一下他的屁股:“少来,真当我不知道啊,我的子弹能伤到你们血族吗,快滚起来。”


金钟仁不情不愿的顶着鸡窝头坐起来打了个哈欠,至今不能理解为什么张艺兴如此执着的要他一个吸血鬼白天起床晚上睡觉。


“对了,下午早点回来,我有事跟你说。”


张艺兴临走前留下一句话,金钟仁点点头,表示自己知道了。


晚上,金钟仁一手拎着一头鹿一手拎着几只兔子回来了。他依稀记得,早上的时候张艺兴好像是说什么了。


说什么了?


忘了。


把动物放好,金钟仁一边想一边溜溜达达的回自己房间。


然后就被眼前的一切惊呆了——


床上白色的纱帘被放下来,在微风中微微拂动。光线很暗,却很明显能看到床上一个若隐若现的人。张艺兴几乎没怎么穿衣服,坐在金钟仁的大床上,媚眼如丝,眼角带笑。


金钟仁在原地站了足足有五分钟。


张艺兴觉得自己脸都要僵了,而且如果再这么冻着,他要打喷嚏了,那可太毁气氛了。


“我都这样了你就不想表示点什么吗?”


张艺兴气得翻白眼。


然后就看见一脸懵逼的金钟仁扭扭捏捏的脱下自己的外套,坐在张艺兴身边就怎么也不肯动作了。


眼睛都不敢乱瞟。


张艺兴实在忍不了了,一把把金钟仁蕾丝衬衣的领口扯开了,露出他精壮的腹肌。


“我靠,金钟仁,你比老子多活了一千多年你怂个屁啊!”


这句话点醒了金钟仁。 


对啊,怂什么?


爷可是血族啊!




从此就过上了没羞没臊幸福的生活。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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